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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特长生招生和管理办法         ★★★ 【字体:
艺体特长生招生和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9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提高学校艺体教育水平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社会和高一级学校培养和输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学校决定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初、高中艺体特长生。

二、报名条件:

凡当年小学、初中毕业未上我校初、高中新生录取分数者,具有一定艺体特长和素质(限声乐、器乐、书法、美术、舞蹈和体育等方面),并在近三年内参加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比赛中获得:

1、县区市级体育类单项一、二、三名者。

2、县区市级艺术类单项一、二、名(等)者。

3、省市级以上各类获奖者或业余考级达到五级以上者。

4、团体项目中特别突出者。

5、未获奖励但确有一定素质者。

三报名办法:

按规定时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毕业学校及专业教师的推荐证明,到我校德育处报名并参加专业测试。

四、等级认定;

所以报名者必须经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等级认定,对达到规定专业等级者,将减免一定数额的择校费或借读费。

五、管理办法;为保障双方权利,凡享受减免费用入学的特长生,必须积极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活动并获取相应名次,否则,要补交齐所减免的全部费用,才能发给毕业证书。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南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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