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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川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杨向东发布 发布日期:2018/12/27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4.总结评估环节(20194月)。

各中小学要在对前三个阶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规范办学行为的规章和制度,建立长效预防机制、监督机制和查处机制,使严禁中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轨道。

各学校集中治理工作总结于2019415日前报区教委。(联系人:晏燕,联系电话:81110585

(二)第二阶段:巩固提高(20185—8月)。

以暑假期间为重点,进行回头看,检验集中治理成效。各中小学校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把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四、责任追究

(一)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追究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管责任,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二)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或者被发现并查实但不及时按规定处理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取消主要领导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和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三)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违反《重庆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退回有偿所得。并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各学校要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维护人民教师高尚师德的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进一步增强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学校要将专项治理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紧密结合,压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要及时宣传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形成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监察监督长效机制。 


重庆市南川区教委办公室              201812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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